译文
一个刚刚经过修饰打扮,从清澈明净,风景优美的鉴湖中走出来的采菱女。采菱女自己也知道自己长得漂亮,但因过分爱美,却又自我思量起来。
尽管有许多别的姑娘身上穿着齐地出产的精美绸缎做成的衣服,却并不值得世人看重,唯有这采菱女的一曲歌才值千金。
注释
酬(chóu):酬答。
朱庆馀:诗人朋友,宝历进士,秘书省校书郎。
越女:越国美女,西施。
出镜心:出现任明镜中,意即揽镜自照。
更:又。
沉吟:犹豫不决。
齐纨(wán):齐地出产的细绢。
菱歌:采菱所唱的歌。
敌:
“越女新妆出镜心”,越地出美女,而朱庆馀恰好又是越州人,这简直是天缘巧合,作者把朱庆馀比做一个刚刚经过修饰打扮,从清澈明净,风景优美的鉴湖中走出来的采菱女。这一句,表面上说越女天生丽质,再加上精心的妆饰打扮,自然更加美艳动人,实际上是说朱庆馀有良好的先天素质,再加上后天的刻苦学习,自然是德才兼备,文质彬彬。
“自知明艳更沉吟”,表面上是说采菱女自己也知道自己长得漂亮,但因过分爱美,却又自我思量起来,实则是说朱庆馀虽然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文章不错,但还没有足够的信心,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得到考官的赏识。诗的后两句,紧扣“更沉吟”三个字,针对朱庆馀的疑虑,作了肯定的回答,同时
宝历年间(825—827)朱庆馀在秋风萧瑟、科举考试前夕,背着行囊,来到长安,作了《近试上张水部》,写给当时任职水部郎中的诗人,诗人收到这首婉约隐喻诗之后,莞尔一笑,当下就提笔写了这首诗,暗示他不必为这次考试担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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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酬朱庆馀》是一首七言绝句。诗中以越女、采菱姑娘比朱庆馀,以“齐纨”比他人的平庸作品,以“菱歌”比朱庆馀的优秀作品,表现了诗人对朱庆馀的欣赏,暗示他不必为考试担心,巧妙而含蓄的表明自己的意见。全诗构思精巧,含蓄蕴藉,趣味横生。
花间一壶酒,独酌无相亲。
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。
月既不解饮,影徒随我身。
暂伴月将影,行乐须及春。
我歌月徘徊,我舞影零乱。
醒时相交欢,醉后各分散。(相交欢 一作:同交欢)
永结无情游,相期邈云汉。
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
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
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。
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
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。
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
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
三月咸阳城,千花昼如锦。
谁能春独愁,对此径须饮。
穷通与修短,造化夙所禀。
一樽齐死生,万事固难审。
醉后失天地,兀然就孤枕。
不知有吾身,此乐最为甚。
穷愁千万端,美酒三百杯。
愁多酒虽少,酒倾愁不来。
所以知酒圣,酒酣心自开。
辞粟卧首阳,屡空饥颜回。
当代不乐饮,虚名安用哉。
蟹螯即金液,糟丘是蓬莱。
且须饮美酒,乘月醉高台。
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,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,得李翰所为《张巡传》。翰以文章自名,为此传颇详密。然尚恨有阙者:不为许远立传,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。
远虽材若不及巡者,开门纳巡,位本在巡上。授之柄而处其下,无所疑忌,竟与巡俱守死,成功名,城陷而虏,与巡死先后异耳。两家子弟材智下,不能通知二父志,以为巡死而远就虏,疑畏死而辞服于贼。远诚畏死,何苦守尺寸之地,食其所爱之肉,以与贼抗而不降乎?当其围守时,外无蚍蜉蚁子之援,所欲忠者,国与主耳,而贼语以国亡主灭。远见救援不至,而贼来益众,必以其言为信;外无待而犹死守,人相食且尽,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。远之不畏死亦明矣!乌有城坏其徒俱死,独蒙愧耻求活?虽至愚者不忍为,呜呼!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?
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,城之陷,自远所分始。以此诟远,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。人之将死,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;引绳而绝之,其绝必有处。观者见其然,从而尤之,其亦不达于理矣!小人之好议论,不乐成人之美,如是哉!如巡、远之所成就,如此卓卓,犹不得免,其他则又何说!
当二公之初守也,宁能知人之卒不救,弃城而逆遁?苟此不能守,虽避之他处何益?及其无救而且穷也,将其创残饿羸之余,虽欲去,必不达。二公之贤,其讲之精矣!守一城,捍天下,以千百就尽之卒,战百万日滋之师,蔽遮江淮,沮遏其势,天下之不亡,其谁之功也!当是时,弃城而图存者,不可一二数;擅强兵坐而观者,相环也。不追议此,而责二公以死守,亦见其自比于逆乱,设淫辞而助之攻也。
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,屡道于两府间,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。其老人往往说巡、远时事云: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,贺兰嫉巡、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,不肯出师救;爱霁云之勇且壮,不听其语,强留之,具食与乐,延霁云坐。霁云慷慨语曰:“云来时,睢阳之人,不食月余日矣!云虽欲独食,义不忍;虽食,且不下咽!”因拔所佩刀,断一指,血淋漓,以示贺兰。一座大惊,皆感激为云泣下。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,即驰去;将出城,抽矢射佛寺浮图,矢着其上砖半箭,曰:“吾归破贼,必灭贺兰!此矢所以志也。”愈贞元中过泗州,船上人犹指以相语。城陷,贼以刃胁降巡,巡不屈,即牵去,将斩之;又降霁云,云未应。巡呼云曰:“南八,男儿死耳,不可为不义屈!”云笑曰:“欲将以有为也;公有言,云敢不死!”即不屈。
张籍曰:“有于嵩者,少依于巡;及巡起事,嵩常在围中。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,嵩时年六十余矣。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,好学无所不读。籍时尚小,粗问巡、远事,不能细也。云:巡长七尺余,须髯若神。尝见嵩读《汉书》,谓嵩曰:“何为久读此?“嵩曰:“未熟也。“巡曰:“吾于书读不过三遍,终身不忘也。“因诵嵩所读书,尽卷不错一字。嵩惊,以为巡偶熟此卷,因乱抽他帙以试,无不尽然。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,巡应口诵无疑。嵩从巡久,亦不见巡常读书也。为文章,操纸笔立书,未尝起草。初守睢阳时,士卒仅万人,城中居人户,亦且数万,巡因一见问姓名,其后无不识者。巡怒,须髯辄张。及城陷,贼缚巡等数十人坐,且将戮。巡起旋,其众见巡起,或起或泣。巡曰:“汝勿怖!死,命也。“众泣不能仰视。巡就戮时,颜色不乱,阳阳如平常。远宽厚长者,貌如其心;与巡同年生,月日后于巡,呼巡为兄,死时年四十九。”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。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,武人夺而有之,嵩将诣州讼理,为所杀。嵩无子。张籍云。